工作职责
职能分工

师资科:

1. 负责公开招聘计划的汇总统计、请示、方案的撰写、材料的申报、报名审核、资格审查、组织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一系列程序;
2. 负责高层次人才(博士)及高端人才的引进、聘任、宣传、简历的统计、与应聘者本人及二级学院的联系等相关工作;
3. 负责在编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及管理工作;
4. 负责办理教职工校内外人事调动、调配手续;
5.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6. 负责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及聘任工作;
7. 负责军转干部、复员军人的接收及安置工作;
8. 负责学校专业技术、工勤人员的上册工作;
9. 负责新进教职工档案的接收和移交工作以及工作证的填写和发放工作;
10. 负责人事处印鉴使用管理工作;
11. 负责人事档案和文书档案材料的收集、保管、记录、归档等工作;
12. 负责在职证明的开出及人事档案查阅审批单的开出工作;
13. 负责法人证书的变更申报、年检、借用及登记工作;
14. 负责118个硕士和43个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的保管、借出、统计和归还等工作;
15. 负责处室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和管理工作;
16. 负责处室报销卡的管理工作;
17. 负责每月交办公室电话费及报销工作;
18. 负责处室打印机、复印机、墨盒、纸张、电脑等维修和领取的沟通、协调等内务工作;
19. 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0.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及上报审批;(从着手准备到评完连续进行2个多月左右)
21. 负责管理岗位职务评聘工作;(时长)
22. 负责工勤职务评聘工作;(时长)
23. 负责实验系列、辅导员系列、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系列副高及以上人员的专业技术省评资格的网络申报和正式件报送;
24. 负责对外申报各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人员的公示工作及申请材料工作;
25. 负责省厅专项建设工作(常规项);
26. 组织各类人才申报工作;
27. 组织完成省人社厅关于治理“吃空饷”问题情况的统计;
28. 组织完成人社厅关于“吃空饷”问题的防治和清查工作;
29. 组织完成省教育厅关于“完善高等学校职称和高端人才工作专家库”的统计和报送工作;
30. 机构编制人员信息表更新工作(编内、编外);
31.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及维护工作;
32. 师资库信息更新及维护工作;
33. 职工编码库的维护;
34. 省厅各项数据报表的申报工作。


劳资科:

1. 在职、离休人员、临时工工资的审核及报送财务处发放工作;

2. 新进人员信息的录入、工资的生成及校验审核工作;

3. 调入、调出、死亡、晋职、晋级、在职转退休等工资审批及存档工作;

4. 在职及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的核算及发放工作;

5. 工伤人员的抚恤金调整及发放工作;(有文件)

6. 在职职工晋升薪级工资的审批及省管干部报批工作;

7. 工资手册的审核工作(由教育厅、人社厅审核);

8. 撰写或修改本科室工作人员起草的规章制度;

9. 处理在职及退休人员的来电来访工作;

10. 每年年底完成统计局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11. 完成处长、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 每年度社保基数核定;

13. 退休人员保险办理及市养老保险返还;

14. 新增参保合同工的合同签订、劳动部门备案、保险衔接工作;

15. 生育津贴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工伤申报、失业金申领;

16. 在职职工工作量计算;

17. 外聘教师备案及课时费计算;

18. 新退休人员办理审批手续;

19. 完成年度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调整工作;

20. 配合后勤处做好采暖费发放工作;

21. 协助保险管理岗完成省社保日常业务工作,改卡号,终止待遇,核定等工作;

22. 开具在职证明、收入证明、查询工资、改卡号(含退休人员)等工作。